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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泉州市鲤城区科协部门预算说明及批复表情况
发布时间:2017-02-08 | 字号:
                               2017 年泉州市鲤城区科协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预算指标的通知》(泉鲤政财〔20178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区科协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科普法》开展科普工作,提高社区群众和各级领导干部、青少年科技素质。开展学术交流,为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区科协内设1个科(室)即办公室及1个下属事业单位即区青少年科技服务中心。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区科协

财政核拨

5

4

区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财政核拨

2

1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区科协主要任务是:1. 加强人才引进工作,优化服务创新驱动质量。2. 构建智慧科普体系,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水平。3. 注重温馨家园建设,激发科技工作者的热情。4.强化以党建带科建,推动科协事业创新发展。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2017,科协部门收入预算为138.24万元,比2016年增加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晋升调资及公车改革交通补贴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8.24万元,比2016年增加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4万元,项目支出58万元(包含区老科协3万)。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38.24万元,2016年增加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晋升调资及公车改革交通补贴等,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机构运行(基本支出)80.2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9.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科学技术普及(项目支出)58.00万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普及和区老科协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鲤城区科协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0万元,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0.1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要用于省、市检查等工作餐。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84万元,2016年增加1.8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公车改革交通补贴。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直接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直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 2017年度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收支预算总表(一)

2. 2017年度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收支预算总表(二)

3. 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

4. 2017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5. 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批复表 

6.2017年度区直行政事业单位项目资金结余安排使用情况表

 

7. 2017年度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