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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鲤城区科协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1-23 | 字号:

 

2018年度

 

泉州市鲤城区科协部门预算




目录

 

2018年度鲤城区科协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2018年度鲤城区科协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8年度鲤城区科协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支出预算指标的通知》(泉鲤政财2018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区科协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科普法》开展科普工作,提高社区群众和各级领导干部、青少年科技素质。开展学术交流,为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区科协内设1个科(室)即办公室及1个下属事业单位即区青少年科技服务中心。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区科协

财政核拨

5

4

区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财政核拨

2

2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区科协部门主要任务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重要部署,坚持“四个服务”的职责定位,推进科协系统改革,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为鲤城加快 “四个转型升级”步伐,努力建设“四个高地”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从严治党,落实推进科协改革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2.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3.是不断深化科协改革。

(二)推动科技创新,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1.服务创新推动转型升级。

2.是服务人才推动提质增效。

(三)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1.完善大科普机制。

2.提升青少年科技创新水平。

3.创新科普服务模式。

(四)注重智库建设,对接人才强区战略

1.充分发挥科技智库作用。

2.充分发挥人才资源优势。

(五)强化自身建设,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1.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2.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区科协部门收入预算为178.65万元,比上年增加40.4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新招聘事业干部1名人员)及区老科协工作活动等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8.65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8.65万元,比上年增加40.4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5万元,公用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6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8.65万元,比上年增加40.4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新招聘事业干部1名人员)及区老科协工作活动经费等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机构运行(基本支出):115.6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

(二)科普活动(项目支出):63万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普及55万和区老科协活动经费补助8万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6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5.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1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省、市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区科协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万元,比2017年增加1.1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综合公用和公务交通补贴(新招聘事业干部1名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区科协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区科协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区科协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7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22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8年度鲤城区科协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