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4年泉州市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4 | 字号: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非教育教学负担,保障教师聚焦主责主业,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通知》(泉委办〔2021〕18号)要求,对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项目进行梳理、精简和归并,现将2024年我市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事项予以公布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清单管理,除法律法规规定、党委政府、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开展之外,未列入清单的活动项目不得开展。党委和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的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禁毒宣传等专项工作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2次。文明、环保、节水节能、平安创建、垃圾分类、优秀传统文化、生育关怀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1次 , 杜绝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进入校园。学生安全教育、普法教育、诚信教育、食品卫生教育、健康教育、应急救护等,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要求,依据相关教学指导纲要和规定学时要求,统筹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安排,不另列为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项目。列入清单的进校园活动,牵头实施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及各市直(属)中小学校对照清单项目,按有关要求开展活动。

2024年泉州市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清单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