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十一届泉州市区青少年贤銮科技创新大赛具体执行事项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1 | 字号:

根据《关于举办第二十一届泉州市区青少年贤銮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泉鲤科协〔202215号)的文件精神,本届比赛由泉州市第七中学承办。经研究决定,现将相关组织和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21918日(星期日)

二、工作地点

比赛地点:泉州七中城南校区体育馆

评审地点:泉州七中城南校区图书楼六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组成

1.评审组专家

2.科普人员(工作人员)

四、其它事项

1.参加本次组织与评审工作的旅差费用回原单位报销。

2.本次大赛由鲤城区科学技术协会、鲤城区教育局等单位主办,由泉州市第七中学承办。根据《中共鲤城区委组织部 鲤城区财政局 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单位考试评审等劳务费执行标准的通知》(泉鲤政财〔2018125号)、《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鲤城区区直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泉鲤政财〔2018118号)和《关于印发鲤城区科普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鲤政财〔202089号)的文件规定,本次大赛费用共计壹万五仟元(15000元),用于参加人员918日的工作餐费(午、晚餐共计两餐,50/·人)、评审专家及科普人员的劳务费(评审组专家1000/人,科普人员200/人)和比赛场地布场材料等费用。活动费用由鲤城区科学技术协会拨付给泉州市第七中学,用于泉州市第七中学支付以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