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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鲤城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2 | 字号:

 

 

关于调整《鲤城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学会:

为加大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建设力度,按照省、市科协对基层科普基础建设项目奖补资金配套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鲤城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泉鲤科协[2014]7号)进行相应调整,今后创建补助资金以此份文件为准。补助标准如下:

一、社区建设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符合省、市科协建设要求,日常活动开展频繁,经区科协确定申报市级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后备单位,工作室面积50-60奖补1万元,60以上奖补2万元。

二、社区申报“福建省科普益民社区”并获得称号,追加奖补1万元。

三、学会有年检、有活动、有开展工作,并举办学术年会每个给予补助经费0.3万元。有编印论文集的,给予补助0.3万元。论文集30篇以上的给予补助0.5万元。

请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各学会认真对照文件要求,抓好争先创优工作,积极创建,做好“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泉州市鲤城区科学技术协会

             201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