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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泉州市“科创中国”学会服务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1 | 字号:

  为推进泉州“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更好地服务泉州双轮驱动战略,根据《泉州市“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方案》《泉州市科协推进“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实施细则》,决定开展2022年“科创中国”学会服务站(以下简称学会服务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学会服务站是以我市企业为建站单位,以中国科协、福建省科协、泉州市科协业务主管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学会(或团体会员)的一级机构为建站学会,共建的科技经济融合服务平台。申报学会服务站须符合《泉州市“科创中国”学会服务站建设管理办法》(附件1)第五条“申报条件”之规定。

  二、申报材料

  (一)泉州市“科创中国”学会服务站申报表(附件2);

  (二)泉州市“科创中国”学会服务站技术需求表(附件3);

  (三)泉州市“科创中国”学会服务站进站专家信息表(附件4);

  (四)建站单位与建站学会签订的建站协议及项目合作协议书(复印件);

  (五)学会服务站组织机构、绩效目标、工作细则、相关制度及专(兼)职人员名单、联系方式;

  (六)建站单位基本情况、技术力量、研发能力、征信证明、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建站学会基本情况、进站专家团队基本情况等相关材料;

  (七)建站双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三、申报办法

  由建站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县(市、区)科协初审后推荐上报至市科协;也可以由建站学会直接向市科协提出申请;市直建站单位直接向市科协提出申请。

  四、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各一式3份)于2022年5月30日前送达市科协,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

  五、申报要求

  1.需求发布。建站单位、合作学会均应注册成为“科创中国”平台用户(https://www.kczg.org.cn),建站单位的技术需求应在“科创中国”平台发布,合作学会应主动认领。

  2.成果发布。服务站合作项目取得的成果应在“科创中国”平台发布;合作成果将作为中期考核、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事项

  (一)各地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推荐的服务站有明确的实质性科技研发项目或成果转化任务,提供的佐证材料应真实可靠。

  (二)按照市委“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战略部署及“十四五”规划,2022年认定的服务站工业企业将不少于60%,并侧重服务纺织鞋服、石油化工、建材家具、机械装备、电子信息、健康食品等主导产业。

  (三)为了确保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对近三年来以相同或相近的项目获得过市科协资金补助的单位不再予以补助,同一县域内已资助过的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再予以补助,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择优补助。

  (四)联系人:陈惠龙,电话:22217967,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C-139室(邮编:362000),电子邮箱:kx2217967@126.com。

  附件:1.泉州市“科创中国”学会服务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2.泉州市“科创中国”学会服务站申报表

  3.泉州市“科创中国”学会服务站技术需求表

  4.泉州市“科创中国”学会服务站进站专家信息表